課程概覽

教務章程

 

學期

每學年分為四學期,分別為1-3月、4-6月、7-8月及9-12月初。完成【七張證書】所有課程及實習後,可獲頒【城市關懷佈道碩士學位】/【教牧碩士學位】或【高級專業文憑】,詳情可瀏覽各課程要求。

學分

每學年四學期,每學期上課節數為十週(暑期為八週),文憑學員每課學分為1學分,碩士學員為2學分。若有一週內完成的密集課程,學分按1學分計算。